俄联邦委员会主席:若乌方展现诚意 俄有意进行谈判******
中新社莫斯科2月1日电 (记者 田冰)俄罗斯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主席马特维延科2月1日表示,如果乌克兰方面能展现出诚意,俄罗斯有意就乌克兰局势进行谈判。
俄罗斯媒体援引马特维延科的话报道称,俄方的立场是明确、清晰、透明的。俄方准备进行谈判,不预设条件,不像乌方那样试图提出谈判先决条件。但是目前俄方看不到乌方对谈判的诚意。
马特维延科同时指出,美国增加对乌克兰武器供应,特别是进攻性武器,这样的举动绝非在呼吁和平。她表示,如果美国愿意,一天之内就能让基辅方面坐在谈判桌前。但是美国对结束这场冲突并不感兴趣,而是希望冲突能够升级和延长。美国试图以此继续遏制俄罗斯的发展,并竭尽全力确保欧洲完全依赖美国的能源和军工复合体。
俄总统新闻秘书佩斯科夫当天表示,俄罗斯总统普京目前没有与美国总统拜登进行谈判的计划,对俄罗斯来说目前的主要目标是继续进行特别军事行动,并完成总统下达的任务。
佩斯科夫1月26日表示,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上台后并未履行其参选时的承诺,未解决顿巴斯问题,未履行明斯克协议规定的义务,而是为战争做准备,他早已不再是俄总统普京的可能谈判对象。泽连斯基稍早前在接受英媒采访时表示,他对与俄罗斯总统举行谈判不感兴趣。
俄外长拉夫罗夫1月18日在年度记者会上曾表示,俄方愿意考虑西方关于乌克兰问题谈判的严肃建议,但目前尚未看到这样的建议。他同时表示,俄罗斯不可能根据泽连斯基的倡议与其进行谈判,因为泽连斯基在法律上禁止与俄政府举行谈判,且其本人此前提出的“和平方案”极为“荒谬”。(完)
“交房即交证”应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李英锋
从1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据1月1日《河南日报》)
一张不动产登记证,关联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联着房地产企业的服务质量,关联着多个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效能。河南省针对全省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是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落实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生动实践,既给大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普通商品交易通常奉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买受人支付了约定价款,出卖人把交易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即拥有了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房地产、车辆等特殊商品须执行登记转移的法定规则,买受人取得相关部门的产权登记证后才能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如果买受人未取得产权登记证,哪怕是已经支付了足额价款并占有了特殊商品,也依然没有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买受人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占有、使用特殊商品,甚至可以获得一些收益(比如出租房屋等),但买受人或其利益关联人在落户、子女上学、二次交易、贷款抵押、继承等环节也可能受到诸多困扰,遭遇种种障碍。
揆诸现实,交房交证不同步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不少购房者面临着或曾遭遇过“办证慢,办证难”的困境,短则两三年、长则十余年的办证时间消磨掉了购房者的耐心,也让购房者的权益打了折扣。
显然,交房交证不同步已成为购房的堵点、痛点,也成了规范优化新建商品房交易模式和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关键点。河南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由多部门出台“交房即交证”实施意见,提出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约束”的工作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束,为“交房即交证”提供了依据,并明确了各阶段、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对不动产登记的系统、流程进行了再造,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进行了优化,为“交房即交证”的全面落地捋顺了关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制保障。
“交房即交证”模式本质上是以大众需求为导向,对不动产登记责任的再梳理、再认领、再定位、再强化。规划、住建等部门搭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登记服务机制,在机制内部,让信息多跑路、让责任多跑路,机制提升了效率、压缩了时限、承担了更大的压力、付出了更多努力,消化了更多问题,大众办证自然就更快、更容易,也就自然少跑路、少等待。
“交房即交证”模式能够实现监管前移,倒逼房地产企业依法开发、诚信经营,也给购房者吃下了定心丸,有助于提升购房者的信心。在当前“保交楼”的大背景下,“交房即交证”模式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乃至回暖具有促进意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近年来,已有多地陆续推行“交房即交证”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铺开“交房即交证”模式的时机已经成熟,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新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