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并就强化审判职能,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对于防病治病、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司法解纷选择不足,案件类型集中、保护覆盖不全,审理周期较长、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意见》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意见》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智能制造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实现“能判、愿判、敢判”,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商业秘密”保护外,多了一道“专利保护”的选择,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同时,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有序竞争的秩序,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首先,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是属于个人的,需要精准识别。可以说,区分“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和“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
其次,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技术性。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对司法部门而言,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再次,应当完善配套制度。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对中医药而言,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建立商标、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
最后,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进行专利布局,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逐步产业化,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
(作者:邓 勇,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光明日报记者 陈晨
寒冬时节,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文汇街道王营村党群服务中心“党员驿站”一点儿也不冷清。因为要连线省农科院水稻专家,种植户们早早聚在这里。“今年,我们合作社的水稻要扩种700亩,得选好品种、用好技术种好粮,打响黄河口品牌,保证粮食稳产高产。”刚结束视频连线,东营区慧智农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王龙义信心十足地告诉记者。
在王营水稻种植基地,良种、良法、良机与良田有机结合,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今年,合作社计划“小田变大田”,通过除埂、填沟,增加可耕种的土地面积,吸引更多种植能手投入水稻种植,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努力提高粮食产量和种粮收益。
悠悠万事,吃饭为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13730.6亿斤,比上年增加73.6亿斤,增长0.5%,连续8年站稳1.3万亿斤台阶。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提出,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
“食为政首,粮安天下。我们要从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扩大良种覆盖等方面综合施策,落实落细各项惠农措施。”文汇街道党工委书记隋长杰说,要把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融入到乡村振兴中,发挥好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挖掘粮食增产潜力,更好地保障粮食安全。
【专家点评】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金文成: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2015年以来我国粮食产量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在国内资源、生态条件约束趋紧的背景下,粮食高位增产的难度越来越大。而随着我国城乡居民食物消费结构升级,粮食供需总量和结构性矛盾凸显。此外,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刻不容缓。“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是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重大战略安排,是我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增强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底气所在。
提高粮食产能,必须以“提地力”为基础,抓住“科技增产”这个关键,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重大任务,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一要保住耕地数量。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强化耕地非农用途管制,强化农业用途管控,落实好耕地利用优先序,确保耕地用于种粮的数量。二要提升耕地质量。下大气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全面增强农业抗灾减灾能力,实现粮食稳产高产。三要着力提高单产。在增产和减损上两头发力。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打好种业翻身仗,突破种质创新、新品种选育、高效繁育等关键环节的核心技术,尽快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粮食优良品种。全面提高农机作业水平,促进良种良田良法配套、农机农艺农技融合,减少农机作业粮食损失;强化病虫害预测预报和统防统治,减少病虫害导致的粮食损失。稳步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大力发展以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促进粮食生产节本增效增产提质。四要切实强化激励。着力调动和提升“两个积极性”。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调动主产区抓粮积极性,让主产区抓粮经济上得实惠、政治上有待遇,多种粮、多打粮、多卖粮。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构建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的扶持政策体系,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让农民种粮不吃亏,能获利、多得利。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5日 15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