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山丹:开创“人才兴县”新局面******
【科技政策扎实落地·看招】
“作为土生土长的山丹人,我要充分发挥一技之长,为家乡的肉羊产业发展出一份力……”日前,中国农业大学特聘研究生导师、甘肃省张掖市市管拔尖人才、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高志卿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山丹县是半农半牧县,也是甘肃省肉羊产业大县之一,特产“山丹羊肉”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肉羊产业是当地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但是,专业技术人员老龄化严重、技能型、工匠型人才极度匮乏,肉羊标准化养殖技术推广受阻,科技创新力度不强,严重制约了肉羊产业发展。
自高志卿及团队申请实施“人才培养支撑羊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人才项目以来,先后获得项目支持资金16万元,培育乡村工匠65名,专业技术人员15人,产业带头人25人,确保山丹羊产业发展“后继有人”。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这为山丹县进一步做好人才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强引领 凝聚人才发展合力
近年来,山丹县通过树立“一把手抓第一资源”责任意识,建立了党委政府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重大事项报告。
据了解,该县出台的《山丹县“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配套制定项目平台、岗位职称、柔性引才、生活服务等多项优惠政策措施,投入近2000万元,创新设立“千万人才专项引导资金”,形成“1+X+N”人才“引育用留”闭环体系。
“借助县上实施的‘两站一学者’计划,我们柔性引进高层次医疗专家(团队)8个,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的问题,让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同质化的医疗服务。”山丹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朱成善向记者介绍引才用才工作。
山丹县聚焦县域医疗卫生领域短板弱项,实施“两站一学者”柔性引才计划,与中国医学科学院等医疗机构达成帮扶协议,邀请知名专家(团队)来山丹开展诊疗活动。截至目前,共诊疗患者6000多人,节约群众外出就医费用3000多万元,以人才工作“小切口”,解决民生事业“大问题”。
促发展 营造近悦远来氛围
“之前还担心一人租房不方便,没想到人才公寓的环境设施这么好。”作为第一批入住人才公寓的高层次引进人才,王治国在拿到公寓钥匙后兴奋地说。
为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居之忧”,让他们在工作上“轻装上阵”,山丹县大力打造安居工程。配套出台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政策,共投资1300多万元建成高标准“人才公寓”22套,配套建成集学习交流、健身休闲为一体的“人才之家”,为入住人才提供全方位的生活设施,实现来丹即住、居而无忧,目前第一批共6人入住人才公寓。
今年以来,全县共组建7个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深入10个乡村建设省级示范村和24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技术指导,安排37名市、县管拔尖人才,以“揭榜挂帅”方式深入乡村一线解难题、助发展,选派27名优秀人才到11个重点产业示范基地担任技术指导员,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赋能助力。
“我们会用最大的诚意、最优的政策、最好的环境留住人才、集聚人才、用好人才,推动经济社会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向好发展。”山丹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学涛说,今后,山丹县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聚焦工业主导型和生态功能型发展定位,不断激发人才“内生动力”,开创“人才兴县”新局面。(本报记者 颉满斌 通 讯 员 朱 韬)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